劳务派遣就是指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务工签署劳动合同书,由派遣劳务工向要派公司给付劳务输出,劳动合同书关联产生于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务工中间,但人工给付的客观事实则产生于派遣劳务工与要派公司中间。劳务派遣最明显特点便是人工的雇佣和应用相分离。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员工相互关系。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彼此创建劳务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公司是此方法所称用人公司,应执行用人公司对员工的义务。”该条文清晰了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方要承担付款员工的薪资酬劳、社保等义务。但这类劳务关系不同于常规的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并不具体应用员工,反而是将其派遣至具体安排公司从业工作。
劳务派遣公司和具体安排公司相互关系。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公司与安排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承诺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在协议中,派遣公司担负的义务主要是把满足安排公司规定的达标员工给予给安排公司,安排公司担负的义务主要是向派遣公司支付代理花销,该条文满足民事法律协议的本质特征,彼此中间创建的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民事法律协议关联。根据这种方式,安排公司将安排义务一部分转嫁劳务派遣公司,根据设定多元化薪酬福利规章制度,做到减少安排投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