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天津劳务服务公司公司官网!
天津劳务服务中心专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业务
全国咨询热线:18222611403

劳务派遣工也应享用住宅公积金

时间:2020-06-10 来源:http://www.longfenglaowu.com/作者: 天津劳务派遣公司 点击:1336次

天津劳务派遣介绍: 天津市民刘先生来电咨询:我在天津某企业工作11年,单位一向没有给咱们缴存住宅公积金。2年前,单位不再与咱们直接签定劳作合同,而是要咱们与劳务差遣公司签定了劳务差遣协议,再由该公司将他们差遣回单位。

 

现在,大多数单位都为员工缴存了住宅公积金,像咱们这些劳务差遣工,单位有义务缴存住宅公积金吗?

 

 

 

本站答疑:国务院的《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则,住宅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时间住宅储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则,劳务差遣单位是劳作法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实行用人单位对劳作者的义务。因此,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差遣单位应当为劳作者交纳住宅公积金。至于这笔经费的终究来历,应由劳务差遣单位和实践用工单位以协议形式明确。

 

如果你单位仍不给你们交纳住宅公积金,你们可以向天津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告发。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8222611403

二维码
线